根據 Apple v.s. Samsung 一案中提出的 2006 Google Android 規格中,一開始 Android 並不支援觸控螢幕。
Apple v.s. Samsung 的專利戰正如火如荼地展開第二場戰役,而在法庭上新提出來的證據中,包含了 Google 內部在 2006 年,也就是 iPhone 出來前 對於 Android 的描述。當時的 Android 基於 Linux 2.6 Kernel,採用 Java 平台,且不支援觸控螢幕。
▲ Google Android 最初 SDK 中的 Android 手機電腦繪圖和第一代 iPhone。
「將不支援觸控螢幕,」Google 在文件中表示:「這個產品預定將具備實體按鍵,不過產品架構並未有妨礙未來支援觸控螢幕之處。」
▲ 後來正式推出的第一支 Android 手機 T-Mobile G1。
該份文件也指出 Android 將使用 Microsoft 的 FAT 32 檔案系統,這後來造成了裝置開發商須為此和其他專利支付授權費用給 Microsoft 的問題。
via UDN數位資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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