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2月5日 星期三

Google與歐盟和解 躲過罰金

【經濟日報╱編譯賴美君/綜合外電】












歐盟競爭委員阿爾穆尼亞5日舉行記者會,宣布就反托辣斯調查案與Google達成和解。 (歐新社)


Google 5日就眾所矚目的搜尋引擎反托辣斯案,與歐盟達成和解,結束纏鬥三年的官司訴訟,Google將免挨罰金,象徵重大里程碑。

歐盟與Google在歷時數周的最後談判達成協議,Google同意未來五年將在線上搜尋結果中,給予微軟、TripAdvisor與Expedia三家對手的服務同等顯眼待遇。


歐盟已允許Google增加新服務或改變搜尋頁面,只要在Google Shopping等自家搜尋結果旁提供三家對手服務的連結;對手若想買下Google部分搜尋頁面的欄位,至少須支付0.03歐元(4美分)。


這樁和解案歷經三年多來的冗長調查,過程讓人驚心動魄,和解談判的希望曾兩度破局,歐盟反托辣斯主管阿爾穆尼亞(Joaquin Almunia)對Google恩威並施。


歐盟表示,Google已同意保證在推廣旅館、餐廳或購物等自家專門服務與產品時,會清楚顯示三家對手的服務,顯示方式與Google自家服務「相同」。


阿爾穆尼亞上個月警告Google,針對不當推廣自家產品與服務、貶抑對手的指控,只剩幾周時間提出新的和解條件,而且是「最後的機會」。


阿爾穆尼亞說:「我相信Google歷經漫長艱辛的談判後,提出的新條件足以化解歐盟執委會的疑慮。此舉不會阻礙Google改善自家服務,以公平呈現競爭對手服務的方式,提供使用者真正的選擇。」


不過,Google與歐盟的和解案,與同為美國科技業者的微軟官司形成強烈對比。微軟在2004年因為軟體的可互通性與多媒體瀏覽軟體Windows media player的壟斷嫌疑,遭歐盟罰款4.97億歐元(6.71億美元),隨後又因為未履行判決,再挨罰8.99億歐元。


微軟第二次的罰金創下歐盟歷來最高金額,直到2009年才被英特爾(Intel)的10億歐元罰金比下去。














圖/經濟日報提供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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