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聯合晚報╱蔡致仁】
USB在台灣常被用為「USB隨身碟」的略稱,但實際上USB是指隨身碟的傳輸介面,它是英文"Universal Serial Bus"的縮寫,中文是「通用串列匯流排」。它是電腦連接外部設備的一個串列匯流排標準,現在廣泛應用在個人電腦和行動裝置等訊息通訊產品,並延伸到攝影器材、數位電視(機上盒)、遊戲機等其它相關領域。
USB最初由英特爾與微軟倡導發起,最大特點是支援熱插拔和隨插即用。當裝置插入時,主機偵測到此裝置並載入所需的驅動程式,使用更方便。1998年9月USB 1.1釋出後逐漸成為主流。
USB傳輸速度遠比傳統電腦用標準匯流排快許多。USB 1.1的最大傳輸頻寬為12Mbps,USB 2.0的最大傳輸頻寬為480Mbps。USB 3.0為5Gbps。
來源:維基百科
via UDN數位資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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